——2025年1月8日在抚顺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抚顺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抚顺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统筹财力做好促发展、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强管理各项工作,巩固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亿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51亿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9%;非税收入21.5亿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计为329.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1亿元,同比增长14.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区域间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支出总计为329.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亿元,为预算的86.8%,同比增长7.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计为272.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亿元,同比增长28.9%。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区域间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支出总计为272.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3.2亿元,为预算的83.2%,同比增长15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收入总计为4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0.9亿元,同比下降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支出总计为4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4亿元,为预算的86.1%,同比增长1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收入总计为44.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6亿元,同比增长13.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支出总计为44.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6亿元,为预算的84.3%,同比增长4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为16.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亿元,同比下降65.4%。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余,支出总计16.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6亿元,为预算的84.3%,同比增长946.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为14.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同比增长84.4%。加上调出资金、补助下级支出、年终结余,支出总计为14.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1.1亿元,为预算的107.5%,同比增长15.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6.6亿元,同比增长6.1%。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7.7亿元,为预算的108.3%,同比增长1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3.9亿元,同比增长4.7%。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始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在守正创新中谋求新突破,在攻坚克难中迈出新步伐,坚定不移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在促发展上聚力攻坚。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持续壮大经济实力。
综合施策稳企惠企。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筹集拨付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小升规”奖励资金等各类财政涉企惠企补贴资金0.1亿元。落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相关政策,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电子保函及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0.1亿元。
扩大投资有力有效。认真落实争先进位工作要求,累计获得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27.6亿元,同比增长3%。全力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目前已到位资金27.7亿元。积极申报并顺利获批国家级竞争立项项目2个,新宾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顺城区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项目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0.5亿元。
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积极为企业融资发展搭建桥梁,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15场,促成28家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意向贷款45.6亿元。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力度,全市拨付贴息资金0.2亿元,撬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90笔、3.2亿元。市财金担保公司当年提供增信1.4亿元,新增融资担保户数214户。
(二)在稳增长上聚力攻坚。锚定目标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开源节流,统筹“三资”务实高效,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组织收入坚强有力。积极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强化财税合作,较好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半年“双过半”等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增幅分别位居全省第四位和第二位。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增长391.4%和47.9%,均创近年来新高。清理多年陈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亿元。
支出强度稳步提升。保持财政适当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4.1%,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民生支出153.6亿元,同比增长13.6%。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市本级2024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的基础上,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项目再压减2%,统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财力保障。
财政资源加力统筹。深入推进国有资源资产资金清查盘活工作,全年共实现存量资金收缴和资源资产盘活收入6.8亿元。积极争取省水资源集团支持,合作实施供水管渠经营权转让项目。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模式,实现了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三)在惠民生上聚力攻坚。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推动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占比高达75.6%。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成功申报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竞争立项项目,顺城区前甸镇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0.1亿元。拨付乡村振兴资金1.4亿元;投入资金1.7亿元,支持粮食储备保障、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投入资金8.9亿元,支持河道治理、水闸除险加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0.5亿元,支持“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
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下达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4亿元。积极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发放政府消费券,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累计发放汽车、餐饮、家电各类促消费补贴0.1亿元,为全市消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投入资金5.6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顺利进入收尾阶段,西露天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获评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投入资金1.5亿元,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投入资金3.6亿元,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投入资金0.8亿元,用于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投入1.2亿元,提升就业服务保障能力。投入文体旅类专项资金1.2亿元,助力文体旅产业繁荣发展。
(四)在防风险上聚力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提高财政运行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三保”预算优先编制,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调度的原则,全市“三保”支出合计10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5%。进一步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累计消化存量暂付款9.2亿元。
支持金融改革化险。支持金融领域改革化险,引导抚顺银行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4大类12项监管指标全部达标。推动农信机构改革,全市7家农信机构分两批次并入省级农商行。重拳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此外,投入资金强化社会治安、法治建设、信访维稳、基层治理等领域财政服务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在强管理上聚力攻坚。认真落实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部署要求,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提升服务、强化监督,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稳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县区发展经济、壮大税源。制定印发《抚顺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提升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质量。出台《抚顺市失业保险基金分担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与县区支出责任。全面完成52个乡镇级金库撤销任务。
提升财政整体效能。印发《抚顺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5年市本级757个项目预算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实现了目标编制全覆盖。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清理取消一批无效、低效的一般性支出项目。全口径监测地方债务情况,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推动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农业、水利、环保等领域问题,强化整改问责,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涵盖省以上107个重点转移支付项目,对清单内项目资金分配、下达、拨付进度实施动态监控,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资金保障。规范全市代理记账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抓实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财政运行平稳向好,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风险有效化解,较好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目标。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基础尚不稳固。二是资金保障难度不断加大。三是财政运行风险依然突出。对此,各方面已有共识并高度重视,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一)202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战,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强化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抚顺实践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2025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亿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54.8亿元,比上年增长7.4%;非税收入23.5亿元,比上年增长9.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计为244.8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69.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计为229.2亿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8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5亿元,比上年增长3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收入总计为35.6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2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收入总计为32.6亿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9.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亿元,比上年下降21.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收入总计为10.2亿元。扣除调出资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0.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6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6%。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6亿元,比上年增长5.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抓住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机遇,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聚焦决战决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全力以赴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和市人大各项决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铸造财政政治忠诚。二是坚持提质增效,积蓄经济发展动能。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倾力保障改善民生。五是坚持底线思维,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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