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一、2020年决算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亿元,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53.4亿元,为预算的93.4%,比上年下降8.3%;非税收入23.3亿元,为预算的119.8%,比上年增长36.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4%,比上年下降1.5%(如考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等因素,同口径增长6.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9.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7.6亿元;上年结余18.4亿元;调入资金8.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9亿元。总支出3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5.9亿元;债券还本支出5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亿元;年终结余14.5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5.2亿元,为预算的60.7%,比上年下降7.4%,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2.1亿元,下降12.8%。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9%,比上年增长83.5%。其中,以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10.3亿元,下降16.3%。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4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5.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4.5亿元。总支出4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9亿元;调出资金5.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亿元;年终结余5.1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比上年增长7.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亿元,比上年下降88.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4.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2.7亿元。总支出4.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年终结余1.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8.2亿元,为预算的150%,比上年下降0.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6.5亿元,比上年增长4.8%。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亿元,为预算的161.1%,比上年增长185.1%。其中:税收收入0.2亿元,为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长18.9%;非税收入11.5亿元,为预算的162.7%,比上年增长192.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比上年下降10.2%(如考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等因素,同口径增长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15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1.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8.9亿元;上年结余14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亿元。总支出15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9.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亿元;年终结余10.2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2亿元,为预算的45.4%,比上年下降0.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7.8亿元,比上年下降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5%,比上年增长48.6%。其中,以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3.1亿元,下降59.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7.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上年结余3.1亿元。总支出37.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3.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7亿元;调出资金4.7亿元,年终结余4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为预算的49.8%,比上年增长7.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亿元,比上年下降89.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1.5亿元。总支出3.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年终结余1.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8亿元,为预算的157%,下降比上年0.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9.7亿元,比上年增长8.1%。
(三)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辽财债管〔2021〕34号),省政府收回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亿元,收回调整后,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418.75亿元,其中:市本级178.97亿元,县区239.78亿元。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93.97亿元,其中:市本级170.04亿元;县区223.93亿元。
2020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73.53亿元,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及偿还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和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36.2亿元;转贷县区37.33亿元。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和预算执行成效
2020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影响,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力度,切实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为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着力发挥财政政策作用
全力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实施医疗费用补助,建立设备防疫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建立防控专项资金快速拨付通道,为疫情防控开通7×24全天候绿色拨款通道,保障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防控物资生产补助等资金需求,全年累计拨付资金1亿元。
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5.8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拨付企业帮扶资金513万元,提供创业担保贷款7.9亿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2888万元。
全程监管用好直达资金。建立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调度通报机制,第一时间分配和下达资金,利用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资金监控,确保资金和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全年累计获得中央直达资金22.4亿元,预算指标分配进度为100%,支出18.5亿元,进度为82.5%。
(二)增收节支守“三保”,全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开展税费综合整治,规范征收秩序,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全年累计追缴陈欠耕地占用税1.2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1.1亿元。清理盘活资金资产,全年盘活收回存量资金 14.5亿元,收缴入库资产拍卖和出租收入927.6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立部门和县区联动机制,全年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47.5亿元,同比增长10.4%。
精打细算压减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本级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13.9%的基础上,对2020年预算进行全面梳理,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2亿元,压减比例超过50%。对保留的预算项目从严控制、讲求绩效,缓解财政运行紧平衡压力,除疫情防控、应急支出需求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增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刚性支出。
履职尽责兜牢“三保”。及时将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县区,弥补“三保”支出缺口,并设定专人专区调度“三保”支出情况,建立“三保”支出周调度、库款日监测工作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增加对县区资金调度频次和力度,将省阶段性提高财政留用比例资金全部拨付县区,增强县区财政资金调剂能力,全力保障基层运转。
(三)攻坚克难敢担当,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年累计下达扶贫资金1.6亿元;推动贫困农民脱贫增收、促进妇女创业,投放“惠农贷”贷款2.6亿元;防止困难家庭学生失学,及时拨付教育资助体系资金3434万元;助力贫困地区脱贫,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302.3万元。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全年累计争取生态环保、土地治理方面资金8.9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运用PPP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污染防治项目,审核入库高新区净水、污水处理两个PPP项目。投入资金3.2亿元,支持大伙房水源地治理和保护工作。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置换原PPN债务和养老保险贷款,减少年利息支出近4000万元,节本降息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做到科学合理举债、规范高效用债、及时足额偿债。完善债务风险“防、化、管”的闭环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统筹资金促发展,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积极发挥债券效益。精密谋划申报新增债券需求项目,努力争取省新增债务限额支持,为政府重点公益性投资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弥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充分发挥债务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强弱项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对投资和经济的有效拉动。全年共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5亿元,比上年增长194.7%。
支持一产业稳定。筹措市级资金958.5万元,推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落实农业各项补贴政策,全年投入耕地地力保护、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6亿元。落实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全年下达奖励资金2066万元。
支持二产业转型。建立“两新一重”项目储备库,争取四类重点项目资金25.9亿元。继续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全年拨付补贴资金258.5万元。支持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拨付西露天北邦居民避险搬迁补偿费等1336万元。
支持三产业发展。支持餐饮服务业发展,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发票有奖活动,调动消费积极性,加强市场活跃度,促进餐饮业复产复业复市,全年拨付奖金及宣传费用114万元。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全年拨付财政资金2.3亿元。
(五)聚焦重点保民生,致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支持保居民就业。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年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3亿元,用于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职业培训补贴等。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全年发放稳岗返还补贴1.8亿元。
支持优先发展教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为我市顺利举办中、高考提供资金保障。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班主任津贴政策。全年投入各类教育资金22亿元,
支持建设健康抚顺。拨付资金0.2亿元,支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拨付资金1.3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全面覆盖。拨付资金0.4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覆盖。
支持提高社保水平。累计筹措企业养老保险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资金4.4亿元,支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550元;兜底民生,累计拨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7亿元。
(六)深化职能重绩效,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规范预决算公开。深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通过预决算公开促规范、防风险,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指导督促预算单位真实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等信息,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完善预算编制。市本级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首次将经营性收入等单位资金收支列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实现部门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突破,进一步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各类资金的统筹能力,为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奠定基础。
推进绩效预算。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本级绩效预算全年共编制非涉密项目743个,涉及资金78.6亿元。同时对2018-2019年度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00万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更加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攻坚克难,求实应对,尽最大努力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恢复发展动力尚显不足,税源基础依然较为薄弱,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三保”、偿债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等等。因此,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对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积极增收节支,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落实国家直达资金扩围提效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更准、更好用到基层急需和惠企利民领域。继续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及企业稳岗返还等政策,减轻企业压力。积极申报新增债券需求项目,筹措资金支持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贴息,吸引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经济发展。
二是着力挖掘增收潜力。深入开展税费综合整治,建立欠税共治工作专班,形成全员治税(费)合力。加强政策信息公开化和税费征管规范化,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实现财政增收。强化对重点税源的跟踪管理,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确保税费应收尽收。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积极探索实施PPP项目,拓宽增收渠道。
三是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各项重点工作,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把预算支出关口。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和运转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申报新增债券,筹措资金支持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四是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按照省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体系,实现系统整合和信息集成,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推行电子票据应用,实现手机银行、微信等多种渠道缴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五是着力防范系统风险。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县级为主、市级兜底、省级统筹”责任,落实落细“一县一策”、专人专区、工资专户等工作机制,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千方百计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强化国库库款运行监测,对库款保障水平低于合理区间的县区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努力完成减存控增任务。
2021年,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很多,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砥砺前行,扎实工作,努力实现预算收支目标,为推动抚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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