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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7-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抚顺市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年6月28日在抚顺市第十七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抚顺市财政局局长    高贞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全市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3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5%,比上年增长10%,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4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1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0.7%;非税收入2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6.8%,比上年增长5.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比上年增长2.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6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8.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1.1亿元,上年结余45.5亿元,调入资金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亿元。总支出36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0.2亿元,年终结余61.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28%,比上年下降5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亿元,比上年下降72.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比上年增长1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亿元,增长2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5.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3亿元,上年结余7.1亿元,调入资金2.9亿元。总支出35.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2.9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5亿元,年终结余4.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亿元,为调整预算53.6%,比上年增长70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6%,比上年增长475.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12.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3.7亿元。总支出12.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亿元,调出资金4.5亿元,年终结余3.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亿元,为预算的88.8%,比上年下降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8亿元,为预算的108.1%,比上年增长10.2%。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亿元,为预算的149.6%,比上年下降13.9%,其中:税收收入0.1亿元,为预算的31.2%,比上下降68.8%;非税收入8.2亿元,为预算的155.1%,比上年下降12.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比上年下降11.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0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8.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1.1亿元,上年结余14.7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总支出30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9.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亿元,年终结余20.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亿元,为预算的30.5%,比上年下降4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亿元,比上年下降7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比上年增长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亿元,比上年增长91.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1.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3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上年结余4亿元。总支出31.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年终结余2.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为预算的14%,比上年增长14.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为预算的144%,比上年增长8.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总收入3.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2.1亿元。总支出3.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年终结余1.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亿元,为预算的87.8%,比上年下降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9亿元,为预算的110.4%,比上年增长11.1%。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10.44亿元。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息85.64亿元,其中:市本级29.97亿元,县区55.67亿元。年底政府债务余额309.91亿元,其中:市本级189.87亿元,县区120.04亿元。

2023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70.36亿元,用于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及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从地区分布看,市本级32.72亿元,县区37.64亿元;从债券性质看,再融资债券57.22亿元,新增债券13.14亿元。

(四)直达资金情况

2023年我市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39.6亿元,其中: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直达资金32.5亿元,省配套直达资金7.1亿元;按下达级次划分,市本级8.5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1.4亿元、就业补助0.8亿元、医疗救助补助0.6亿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0.3亿元、学生资助补助0.2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0.2亿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0.1亿元等,县区31.1亿元。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财政担当作为

(一)锚定目标,固本开源保平衡。坚持税收是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理念,建立健全财税抓总、县区联动、部门协同的收入组织工作机制,多渠道挖掘增收潜力,税收收入增长12%;抢抓宏观经济回暖机遇,全面扛起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管主责,狠抓收入组织,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规范执收、应收尽收,财政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势头。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优化定额定量标准,不出台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支出政策;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三公”经费不得追加。

(二)创新创优,深化改革谋发展。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应急救援2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出台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修订加强和规范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较好完成了财政暂付款“只减不增”的省定目标,全市暂付款规模上年减少1.1亿元;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建立“层级配套、功能协调、覆盖到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抚顺市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总体方案》等“1+6”化债方案,高位推动地方债务风险防控。组织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及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三)提质增效,加快支出稳增长。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未分配下达专项资金督办清单、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督办清单,按月调度通报,督促加快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推动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高”。科学管控国库库款,靶向使用资金,增强库款流动性,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财力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精准调度,有效保障了“三保”、偿债等刚性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项预算支出均实现正增长,总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了6.8%。

(四)强化统筹,集中财力保重点。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资金7.6亿元,支持沈白高铁北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三块石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筹集资金1.5亿元,支持东环公路、沈白高铁北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22.1亿元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中央专项补助资金8.3亿元已全部到位;总投资3.1亿元的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五)理财为民,精准施策惠民生。坚持财政资金全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13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投入资金5.9亿元,支持粮食安全和生产能力保障、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1.58亿元,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巩固三保障成果等帮扶项目,防止规模性返贫。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支持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投资3.1亿元的市中心医院城东院区全面建成,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89元/人。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助力企业稳定岗位和职工技能提升;民生政策倾力兑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支出增长11%

(六)减负增能,优化服务激活力。全力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28.6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1.3亿元,应退尽退留抵退税70户、1.7亿元。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管理,整治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问题,减轻企业税费负担0.96亿元。综合运用保费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政策工具,支持市场主体破解融资难题,为1815户个体经营者、10家小微企业贴息0.3亿元,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亿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继续执行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上线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业务,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降低中小企业运行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严防重大风险,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保驾护航

(一)强化源头管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防违法违规举债,组织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开展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投入1.3亿元,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防范诈骗和新型网络犯罪能力。投入2.7亿元,支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信访维稳资金0.4亿元,支持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提升基层信访维稳能力。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大酒店项目稳步推进,“保交楼”住房顺利交付。

(二)有效盘活存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在吃透中央和省有关债务最新政策的前提下,立足我市债务空间和资源禀赋谋划项目,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3.14亿元;深入开展预算单位实体账户资金清理工作,指导单位高效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建立资产盘活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闲置资金资产盘活工作初见成效,盘活碎片化分散的财政资金、资产2.19亿元;将多渠道筹集的资金统筹用于区域协同发展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等重点领域,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开展实地调研,推动解决问题48个,制定政策13项,编发《2023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汇编》2000余册,主动“送理念、送政策、送项目、送要素”到企业。将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与防风险、促发展、保安全有机结合,累计清偿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33亿元,在综合研判风险隐患的前提下,及时结算涉人及事关市场稳定的疫情欠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市成功举办省十四运,有力推动全市经济复苏,形成良性循环。

(四)积极争取支持,严防财政金融风险。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38.9亿元,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债券26.77亿元,支持农信机构改革化险、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通过债务置换、缓本降息等措施,稳妥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存续期内预计节约利息支出1亿元,大幅度降低财务成本;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历史债务划转至沈抚示范区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和付息压力。

(五)坚持精准施策,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建立健全“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控机制,坚持“三保”预算优先编制、工作优先调度、资金优先保障。遵循财力性资金提前调度、直达资金及时调度、专项资金定期调度等原则,探索建立资金调度新机制,增强基层库款流动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省委组织部对我市确保公务员工资应发尽发及率先在全省落实乡镇补贴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8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

四、适度加力提效,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蓄势聚能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克服个别重大年初预算收入未能如期实现、刚需激增、财政运行压力加大等诸多不利因素,以“拼抢争实”的作风,统筹财政资源,跑出财政收入增长的“加速度”,实现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有效保障了“三保”、偿债等支出,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硬道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抚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在提高政治站位方面下功夫。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在增加可用财力方面下功夫。三是深度挖掘潜力,在盘活“三资”工作方面下功夫。四是防范运行风险,在筑牢“三保”底线方面下功夫。五是坚持量入为出,在习惯过紧日子方面下功夫。六是严肃财经纪律,在加强财会监督方面下功夫。七是突破瓶颈制约,在提升管理水平方面下功夫。八是优化服务保障,在开展“三进”活动方面下功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新的目标催人奋进。面对困难与挑战,全市各级财税干部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进一步深化改革、团结奋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财政工作,奋力谱写抚顺全面振兴发展的财政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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