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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3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承担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承担对县区和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财务会计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市基层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6.承担非税收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7.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基金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

9.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格式链接)

    第三部分 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抚顺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抚财[2023]11号)精神,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85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4.78万元。支出预算18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2.33万元,公用经费97.56万元);项目支出104.89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13万元;农林水支出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92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57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3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收支总预算1854.78万元,比上年增加471.02万元,增长34.04%,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是由于职级和人员变动使职工基本工资等增加,二是由于保险基数上调,使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4.7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7.24万元(其中:财政事务1257.82万元;机关服务9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67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4.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1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81.13万元),农林水支出2.82万元(其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9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41.92万元);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7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3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89万元,比上年增加456.13万元,增长35.26%,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是由于职级和人员变动使职工基本工资等增加,二是由于保险基数上调,使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104.89万元,比上年增加14.89万元,增长16.55%,增加主要原因:票据工本费项目支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578.38万元,比上年增加448.25万元,增长39.67%;商品和服务支出259.57万元,比上年增加23.18万元,增长9.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3万元,比上年下降0.41万元,下降2.38%。增减原因同上。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9.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3万元。

人员经费165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8.72万元、津贴补贴255.64万元、奖金44.66万元、绩效工资21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8.8万元、职工年金缴费78.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6万元、住房公积金141.92万元、退休费16.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0万元、邮电费5.5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劳务费5.80万元、工会经费1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9.36万元。

四、关于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1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同比减少4.7万元,下降30.93%。减少原因:减少1台公务用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我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12月,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台。

)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5项,支出预算104.89万元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及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具体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债务支出预算安排,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 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pdf

2023年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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