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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8-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掌握全市税收及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开展全市税源调查分析,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之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单位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监管住房资金。

5.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

6.负责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国家拟订的企业财务制度。

8.参与经济建设投资及财政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对项目资金使用、配套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审价机构审查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的管理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财政相关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监督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金融机构(包括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规章制度。

11.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监督各县区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财税政策以及市重大项目预算、财政收支管理情况,监督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政府债务和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情况。

13.拟订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制度及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117.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76.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6.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0.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72%。主要是上年未支付信息服务费等项目结转下年支付。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1.05万元,降低3.74%,主要原因: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项目。

(二)支出总计311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22.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07万元。

2.项目支出592.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03%。主要包括财政信息化业务、财政预算国库业务、财政委托业务等专项工作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0.58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随人员变化等原因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使用结转资金支付上年未支付项目等原因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8万元。

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等原因项目预算中无法完成的培训费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21.62万元,降低99.39%,主要原因:一是使用结转项目支付上年未支付项目;二是加大力度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2.32万元,项目支出592.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58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随人员变化等原因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使用结转资金支付上年未支付项目等原因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9.89万元,占7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83万元,占9.98%;卫生健康支出112.12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194.29万元,占6.24%;其他支出48.06万元,占1.5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9.8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05.07万元,主要是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1.73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租赁、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1.74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业务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75.12万元,主要是财政信息化业务如国库集中支付软件服务费、政府采购系统服务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65.39万元,主要是财政委托业务如资产评估、绩效评价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51.79万元,主要是财政事务性费用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9.05万元,主要是优化财政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基层财政能力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8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26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7.23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4.07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7.2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2.1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2.12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4.2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4.8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9.45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5.其他支出48.06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48.06万元,主要是其他财政事务专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6.51%。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25人、0.53万元,主要用于省直相关部门来抚审计、检查、调研支出;其中无外事接待。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6万元,主要是疫情减缓,恢复部分公务接待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3.49%。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4.04%,主要是2021年11-12月汽油款未结算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汽油及维修款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08万元,比上年增加4.53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592.8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管理和支出绩效水平仍有提升的空间,评价过程中少数项目管理深度不够,财政资金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业务开展与预算执行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单位整体预算执行力仍有上升空间。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部门内部监督,积极整改。加强对2022年的预算编制审核与执行工作,必要时安排各科室提交预算执行计划书,从源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细化管理,提高评价结果应用水平。梳理短板重点整改,针对于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

2.部门评价情况。组织对“财政综合管理专项”“财政委托业务专项” “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 “补助基层行政单位工作经费”等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92.88万元。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资金管理仍存在不足,项目管理和支出绩效水平之间仍有提升空间;二是项目绩效评价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项目的合规性评价过于侧重,忽略效益评价。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确保预算的准确性,约束财政资金的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管理力度,每年将绩效管理工作与预算编制工作一同落实,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科室主体责任意识,配合做好财务部门资金管理控制工作,从而提升项目资金绩效质量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抚顺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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