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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1.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 2.承担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 3.承担对县区和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财务会计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五、 4.承担全市基层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 5.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 6.承担非税收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 7.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基金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 8.负责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

十、 9.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14.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14.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1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0.45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

(二)支出总计1,914.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20.5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1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9万元。

2.项目支出93.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9%。主要包括财政发展中心工作运转专项、财政发展中心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服务费、财政发展中心辽宁省基层财政信息化管理平台、财政发展中心票据管理、财政发展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运转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0.45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11万元。

主要是历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等收入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58万元,项目支出93.6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56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增加基础绩效工资加经费支出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4.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35万元,占7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4万元,占9.98%;卫生健康支出71.29万元,占3.72%;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134.60万元,占7.0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34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服务92.59万元,主要是财政发展中心工作运转专项、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服务费、辽宁省基层财政信息化管理平台、财政发展中心票据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运转专项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延续项目支出

2)事业运行1,423.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津贴逐年上涨,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和未休假补贴预算不列支,按实际应发放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3.1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72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而支出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0万元,主要是自收自支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71.29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71.29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9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人员的减少而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1.0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万元,主要是农村综改事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总预算逐年递减压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4.6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34.60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万元。

1.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1.39%。完成年初预算的21.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等原因。比上年减少5.53万元,下降62.99%,主要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此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指出金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服务用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本单位无项目(政策)绩效预算,未能开展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全面开展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基本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资金1,383.76万元,自评79.93(详见附件)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预算还未做到绝对精准二是受总预算逐年递减要求,个别项目执行进度慢。项目预算中涉及道交中心房屋租金未足额安排,致使租金未按预算安排执行等。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科学、详细编制绩效预算;是掌握资金支出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1:2022年度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1).xlsx

附表2:抚顺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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