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深入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1亿元,完成预算的65.5%,同比增长0.2%,其中:税收收入30.3亿元,完成预算的58.8%,同比下降4.2%,主要是同期抚顺石化工程公司结算工程款、辽宁沈抚农商银行体制改革一次性缴税垫高基数;本期抚顺矿业集团受市场煤价降低及缴纳消费税综合影响减收。非税收入22.8亿元,完成预算的77.1%,同比增长6.8%,主要是本期“三资”盘活增加带动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8亿元,同比下降2%,主要是本期农林水、城乡社区等方面支出减少影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亿元,完成预算的29.5%,同比下降42.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亿元,同比下降10.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亿元,完成预算的26%,同比增长4.9%,主要是部分县区土地成交金额同比增加,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1亿元,同比增长22.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亿元,同比增长65.7%,主要是本期支付沈白高铁项目工程款、拖欠企业账款、小孤家水库输水管网建设款、龙岗山滑雪场、龙岗山水库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影响,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4亿元,同比下降38.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亿元,完成预算的21.6%,同比下降20.4%,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1亿元,同比下降13.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亿元,同比减少18.9%,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0.7亿元,同比下降58.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预算的1.5%,同比下降86.1%,主要是同期市本级一次性入库原水供水管渠特许经营权转让尾款影响。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亿元,同比下降70.8%,主要是同期市本级拨付省级农信改革支持资金影响。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预算的1.3%,同比下降87.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亿元,同比下降71.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有关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组织收入
财税联动,合力征管,精准高效组织征收。严格执行非税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违规减征、免征和缓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管,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进一步健全“财税抓总、县区主体、部门协同”组织收入的工作机制,强化收入全流程管理,圆满完成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目标任务。
(二)创新路径,加大“三资”盘活力度
创新盘活路径,重点盘活国有资源,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共赢发展。1-7月份,全市共盘活国有资产资源13.6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收入1.5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收入12.1亿元。聚焦闲置低效资金,组织盘活收回全市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 0.2亿元。成立资产清查盘活工作专班,建立国有资产清查盘活专项监督机制,组织16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三)精准施策,向上争取政策资金
精准对接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向,积极谋划申报项目。高位推进沟通争取,梳理分解上级转移支付待分配项目和金额,及时与县区共享,提高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和成功率。1-7月份,全市共获得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0.4亿元,同比增长1.6%。全力做好债券资金争取工作,全市共争取债券资金25.6亿元,其中:项目建设类债券6.2亿元,置换债券14.5亿元,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4.9亿元,使全市财力保障更加有力。
(四)靶向发力,保证重点领域支出
投入教育领域资金11.3亿元,用于教职工能力提升、助学金、教学设施升级等方面;投入农林水领域资金8.7亿元,用于森林火灾防火道路、水利设施加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投入社保就业领域资金29.3亿元,用于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方面;投入卫生健康领域资金8.6亿元,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育儿补贴、补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方面;投入住房保障领域资金4.1亿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等方面。
(五)市县合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把“三保”保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县级为主、市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优先保障基层“三保”支出,特别是发放到个人的保基本民生和保工资支出。根据“三保”需要,将兜底资金直接转入“三保”专户,专款专用,确保满足当月保工资需要,并逐渐实现对保基本民生等资金需求的覆盖。1-7月份,全市“三保”支出6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2%,其中:保基本民生29.2亿元、保工资32亿元、保运转2.1亿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狠抓收入
坚持把税源财源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收入形势研判,健全财税联动机制,发挥征收合力,依法规范税费征管。坚持重点税源跟踪,加强对全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了解,及时掌握各类税收完成情况。坚持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落实落细各项征收举措,协同纪委监委、公安交警、住房公积金等执收部门深入挖潜,确保应收尽收。加大调度力度,督导县区持续挖潜增收,力争实现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亿元、增长5%的预算目标。
(二)争取资金带动增长
围绕国家“两重”“两新”战略方向,抢抓“城市更新”、“十五冬”等政策机遇,通过扩大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统筹用好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继续拓展有效投资,提振消费活力。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人工智能+”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融合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发展线上线下新型消费模式。
(三)优化支出保障重点
持续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资金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支持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领域民生实事。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不动摇,继续压减公用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总量“只减不增”,执行过程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予追加。
(四)持续深化财税改革
坚持“零基”理念,科学编制2027年预算, 健全“破基数、强统筹、保重点、重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按实际需求重新排序,整合碎片化资金流向最急需领域,提升重大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能力。加快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完备和优化提升,实现预算管理业务全流程全覆盖。
(五)优化“三保”保障机制
实时监测“三保”支出数、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优先保障“三保”资金,综合考量预算安排、库款余额和序时进度等因素精准调度资金,确保发放到个人的保基本民生和保工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防止重点领域、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持续完善市对县区资金调度方式,做好库款预测与统筹,结合县区债务还本付息、库款余额等实际情况,对每月“三保”确有困难地区实行动态调度。
(六)严控支出监管全流程
健全支出管理链条,硬化执行阶段刚性约束。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对资金支付进行“事前预警、过程监控”。加强对指标下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日调度、月通报的监督机制,配齐配强监督力量,构建“财政牵头、单位主责、市区联动、闭环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对转移支付资金从分配到支付的全流程跟踪,强化奖惩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挪用。
(七)做好灾后资金保障
主动对接省财政厅,梳理上报全市灾情损失和灾后重建资金需求,全力争取专项救灾资金,做到应争尽争。简化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救灾一线。安排资金重点保障房屋修缮、设施抢修、公共服务恢复等方面,尽快恢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安排资金支持排涝、消杀、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严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安排资金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山洪地质灾害治理、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平稳渡过汛期。建立台账严格管理救灾资金,明确使用范围,依法依规公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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