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市获得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及抗疫特别国债180274万元。
按资金类别划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096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69307万元。
按资金分配级次划分,市本级24992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399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21000万元),县区级15528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069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48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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