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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2020-2021年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2-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0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93.97亿元,其中,市本级170.04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57.02亿元,专项债务13.02亿元; 县区223.9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79.27亿元,专项债务44.66亿元。

全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25.75亿元,其中省政府下达新增债务限额15.03亿元。分地区情况为:市本级180.96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62.5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42亿元; 县区244.79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97.4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7.33亿元。

2020年省政府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73.53亿元,用于铁路、市政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物流设施等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及偿还2020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36.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8.95亿元,专项债券7.25亿元; 转贷县区37.33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8.62亿元,专项债券8.71亿元。

2021年全市拟申请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70.87亿元,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24.8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3.72亿元,专项债券1.1亿元;县区46.05亿元,包括一般债券35.74亿元,专项债券10.31亿元。 2021年,全市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80.13亿元,其中,市本级31.65亿元,县区48.48亿元。

 

 

附:2020年度债务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