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行政执法 / 事前公开

抚顺市财政局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3-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方顺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提出代理记账财政行政许可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经我局依法受理并审核,符合《辽宁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决定准予该单位取得该项许可,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经营地址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许可证编号

抚顺方顺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刘芳

张艳秋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号楼D

抚财许准〔201902

2019.02.21

DLJZ21040420190004

 

如对上述许可决定有异议,请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联系电话:57573106

抚顺市财政局

  201922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