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52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决算审计工作,现对政府购买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此次公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审计项目1个,聘用会计师事务所1个,拟付费(最高限价)1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审计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年度决算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3、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审计。
4、中标单位要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应事先与被审计单位、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确定,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5、评标办法:既在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前提下,合理低价评标价法。
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示的内容,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提出承接具体业务申请,并填写《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材料,密封后于2月9日九点,最迟9点10分送达到市财政局综合科(335室)。
联系人:王艳丽
联系电话:57760042
附件1: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表
附件2: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表
附件3: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
抚顺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