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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18年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2018年抚顺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承担的主要工作共四项,截至6月30日,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如下:
    一、任务名称:保持财税收入快速增长势头
    落实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79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4%,同比增加44523万元,增长10.5%。其中:各项税收收入完成3625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9%,同比增加28934万元,增长8.7%;非税收入完成1054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7.9%,同比增加15589万元,增长17.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01227万元,同比增加253936万元,增长34%。
    二、任务名称: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落实情况:1、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自1月1日起开征环境保护税。代政府出台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市与县区分享体制的通知》(抚政发〔2018〕7号),明确了市与县区税收分享体制。
2、代市政府出台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抚政发〔2018〕9号),规定“从2018年起,3年内乡镇新增的财力全部留给乡镇。”
    三、任务名称:壮大村集体经济,振兴乡村经济
    落实情况:2018年计划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24个,目前项目进度30%,已拨付资金720万元,完成序时进度。
    四、任务名称:新建改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400公里
    落实情况:一事一议村路完成116.8公里,资金拨付38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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