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绩效管理处
为加大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力度,拓宽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根据《采购法》及辽宁省、抚顺市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抚顺市财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机构参与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购买服务内容、成立询价小组、组织询价(评标)、公示中标结果等程序,择优确定辽宁中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015—2016年度抚顺市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此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抚顺市财政局首次引入第三方参与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首次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