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抚顺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抚委发〔2018〕33号)精神,形成了《2022年度抚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落实情况
2022年4月,抚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抚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提出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五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办理,并督促相关部门逐条逐项予以落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建议下,全市全口径、全方位、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基础数据更加全面准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18.5亿元,负债总额59.7亿元,净资产158.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24.3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94.2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7亿元,负债总额22.2亿元,净资产64.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6.1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60.9亿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国有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92.51亿元,负债总额249.65亿元,所有者权益342.86亿元。
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57.61亿元,负债总额230.45亿元,所有者权益327.16亿元。
(三)金融企业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25亿元,负债总额2.12亿元,所有者权益10.13亿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2.71万公顷,全市查明主要矿产资源储量12种,全市湿地面积6.22万亩,草地面积6.9万亩,林地面积1229.22万亩,森林覆盖率65.99%。全市水资源总量为53.42亿立方米,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19个,其中自然保护区5个,风景名胜区1个,自然公园13个。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1.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持续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组织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县区财政部门完成资产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融合打好基础。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逐步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坚持资产配置调剂优先原则,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认真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培训,认真审核汇总,确保资产报表能够准确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督导单位做好资产基础数据维护更新相关工作,提升资产基础数据质量。
2.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强化监管力度。一是聚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出租、报废、划转、捐赠等审批流程,编制审批业务流程图,明确单位申报、业务受理、审批审核、资产系统同步更新的闭环管理要求,促进资产处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二是落实机构改革单位整合过程中资产划转审批工作,督导涉改单位及时完成资产清查、账务合并等资产划转工作,保证资产数据准确完整。三是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建立执法执勤车辆备案制度,从严把控车辆配置标准和更新条件,采取拍卖、报废方式规范处置旧车,确保处置收益最大化。四是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牵头做好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3.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一是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清查工作,建立房产管理台账和电子档案,对各单位房产实行动态化管理。二是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已出租房产登记备案工作,登记已出租房产信息、租期、租金等情况,更新资产卡片信息,对单位房产出租事项进行全流程监管。三是完成全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会同市交通局联合清查全市公路总里程5331.23公里,清查公路里程全部登记入账并建立公路资产信息卡,历时半年摸清了全市公路资产家底。
4.推进资产统筹盘活,积极处置闲置房产。一是积极推进各项闲置房产处置进程。二是对经过“三拍两降”尚未售出的闲置房产,提出盘活建议,推进资产统筹盘活。三是通过实地查看,将清查出的闲置房产形成待盘活房产清单。同时根据房产现状逐一提出盘活建议,指导单位有序开展资产盘活工作。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1.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是16户参改监管企业基本完成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党组织“前置事项清单”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各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比例均达100%。三是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一级企业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比例达100%。四是16户参改企业中已建立董事会的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均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
2.促进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一是市国资委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原则,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现已重组整合完成8户市属国有企业。二是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三是列入不具有竞争优势低效无效企业13户,已全部完成清退。
3.完善现代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是推动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各级企业与经理层签约率达到100%。二是监管企业全部建立市场化用工制度,基本实现员工公开招聘,开展管理人员竞争上岗。三是调整完善监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实行全员绩效考核的比例已达100%。
4.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格局。一是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二是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利用数字化监管手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完成五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专项改革,重新明确功能定位、主营业务,健身瘦体、聚焦主业。四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了集中统一监管。五是出台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及其他制度规范,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六是加强参股企业监督管理,出台了《关于调整参股企业国有股董事及成立参股企业国有股董事工作专班的意见》,正在研究制定《参股企业管理办法》。
5.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一是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加强,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更加紧密,国企党建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四化”问题持续得到改善。二是国有企业第一议题制度、跟进督办制度已实现全覆盖。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打牢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守好“主阵地”。
(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
1.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完善优化治理结构。一是财金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活动与业务经营深度融合,落实积极有为的助企纾困政策,深化国企改革,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举措。二是加强业务风险管控,将风控职能前移,加强日常业务监测,深入走访调研,进一步将业务风险预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聚焦主业,明确业务投向,践行支小支农的社会责任,优先满足“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商业性融资担保业务需求,全力支持区域内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发展。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巩固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大信用贷款的穿透力和覆盖面,着力解决企业抵押少融资难问题。推动财金担保公司全方位发展,再担保报备逐年递增。二是努力探索“知识产权贷款”担保业务新模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三是制定并下发了《反担保抵(质)押品价值评估认定管理办法》。
3.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践行减费让利于民。一是提高直接融资规模。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抚顺运营中心全市累计挂牌企业169户,辽股交挂牌业务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位居辽宁省挂牌企业户数第2名。二是融资担保业务减费让利。财金集团对政策性担保业务免收担保费,小微企业商业贷款担保业务费率由3%降至目前1%。2022年,办理创业贷担保业务减免费用31.8万元,办理“惠农贷”担保业务减免费用54.2万元。三是应急转贷降低费率。应急转贷费率从24%降至目前15.4%。为企业节省成本170余万元。四是坚决落实减租政策。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助企纾困减租政策要求,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39万余元,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一是有序推进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2022年度全市变更调查工作。二是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开展了市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三是完善地价体系。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城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编制工作。四是建立国土信息平台与监测预警机制。形成市县全域“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建立评估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积极推进“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开展“三区三线”优化工作,形成了抚顺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二是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三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22年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1.27公顷,消化闲置土地38.01公顷。
3.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2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2个。二是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2022年全市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率103%,超额完成全年治理任务。三是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制定印发《抚顺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对2021年至2024年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部署。
4.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一是广泛开展国土绿化和造林营林工作。制定下发了《抚顺市2022年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完成全市义务植树300万株。二是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制定印发了《林长制6项配套制度》《林长制考核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林业案件“清零行动”工作。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全流程管理。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参照省财政厅相关制度文件,研究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强化资产全流程管理,充分论证资产配置,以最精简资产保障单位履职;优化在用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发挥资产使用效益;规范资产出租、处置管理,确保资产处置收入最大化。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资产管理体系。建立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职责定位,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
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构建人大、政府、财政、审计、行业、社会等不同监督主体的多层次、多角度监督体系,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拓宽资产盘活渠道,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落实财政部及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制定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单位高效使用和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拓宽资产盘活渠道,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盘活方式,提高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探索实施公物仓管理、资产集中运营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1.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深化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全市国企反腐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2.强化提质增效稳增长,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指导企业克服困难咬紧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抓好经营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稳定经济运行作重要贡献。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和管理提升,提升经营体系对全市需求的适配性,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3.持续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深化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新活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系统集成,激发整体效应。切实推进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4.强化依法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监管。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持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闭环,强化责任追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
1.积极履行出资职责,强化金融资本管理。一是积极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立足实际,深入研究,明晰委托方和受托方权责,以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二是做好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原则,将占有和使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纳入登记范围,进行审核登记。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人才储备。采取“传帮带”模式,聘请经验丰富的金融领域专业人士对一线年轻员工进行指导,培养业务骨干,夯实人才根基,锻造后继有力的年轻干部队伍,促进人才梯队建设。
2.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稳步化解经营风险。一是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化解金融风险。二是进一步完善业务风险控制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制度设计,优化制衡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业务进行审批,严防严控新增风险。三是加强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和不良资产,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四是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引导国有金融企业聚焦准公益性定位不断优化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优化资本布局投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找准国有资本服务方向。树立资本运营理念,推动国有经营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二是担保业务实现突破。推动金融企业发挥国企社会责任,针对“惠农贷、创业贷”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严格根据业务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在免收费的情况下,全力推动业务开展,有效支持“三农”“创新创业”群体发展需求。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提升管理意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提高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有效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自然资源使用效益。
2.全面摸清家底基数。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摸清“家底”,要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等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清查归集,统一界定标准,统一核算口径,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形成真实、准确、时效性强的基础数据。
3.优化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完善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重大项目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提高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比例。提高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度,不断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节约型转变,加强遗留土地管理,盘活存量,真正让闲置低效用地“活”起来。
4.推动落实长效监管。自觉接受人大和全社会监督,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公开透明,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自然资源保护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努力实现自然资源常态长效监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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