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2005]52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文件精神,抚顺市财政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年度决算审计工作,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式选聘1家优质会计师事务所,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审计
最高限价:1万元。
项目需求:对2024年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决算等进行审计,包括并不限于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费用开支以及发放个人贷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二、其他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和法人资格。
2、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年度决算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要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应事先与被审计单位、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确定,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4、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审计。
5、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前提下,合理低价评标价法。
6、公告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告的内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表(附件1)形成纸质版申报(报价)材料,密封后于2月20日(星期四)九点,送达到市财政局综合科(335室)。
联系人:王靓竹
联系电话:57760043
附件:1.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表
2.相应格式
抚顺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