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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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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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抚顺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市财政局公开聘用法律顾问的公告》,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经综合评定,拟聘辽宁民威律师事务所为抚顺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抚顺市财政局税政法规科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5776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