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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3-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5年,抚顺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在财政政策制定和工作决策中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扛牢第一责任,推动落地见效。严格对标《抚顺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聚焦主责主业,彰显依法理财效能

1.足额保障法治建设经费需求。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2.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依法完成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复核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料。及时公布《2025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2025年抚顺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积级转载宣传税费优惠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

3.筑牢经济与社会安全发展防线。深化金融改革化险,印发舆情管理预案,规范地方金融组织,持续打击非法集资。支持“平安抚顺”建设,强化犯罪打击、应急救援和信访维稳。安排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低保、救助、帮扶等托底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从严从细规范文件审查管理。依法对代拟的政府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及《公平竞争审查表》。深入开展“净源”2025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清除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积极配合完成规范性文件集中评估清理工作,并按统一部署清理门户网站相关政策信息。

2.健全依法决策与法治人才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律师”协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局内3名公职律师作用,并外聘专业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和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支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局共有113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占实有公务员总人数的87%。

3.创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必修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培训等工作,向预算单位宣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省、市相关部门的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强化会计质量监督,深化财政内控建设。强化全市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的行业管理,实现“日常监管”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提升代理记账企业服务质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行为专项整治,系统整治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项目,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2.加强执法行为源头规范与过程控制。以文件订立执法标准。更新《抚顺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印发《抚顺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以监管规范执法文书。围绕重点问题,面向全市财政系统,选取9本行政执法案卷,重点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整治提升执法水平。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3.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落实全市执法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开展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排查整治及阶段性提升工作,深入查摆、深挖部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全面总结“深入查摆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制度体系”两大方面工作内容。围绕执法工作事项持续开展梳理、复盘等工作。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紧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核心目标,对照行政执法监督要求,聚焦七大方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和吸引力有待提升。宣传内容“千篇一律”,精准性不足。宣传形式“刻板单一”,吸引力不够。宣传主体“各自为战”,协同性不强。宣传队伍“专业不强”,能力有待提升。

2.行政执法深度和前瞻性有待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执法过程记录中部分文书材料记录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执法风险研判缺乏深度和前瞻性。

3.法治理念与权力监督融合不够深入。法治理念与业务实践“融合不深”,存在“两张皮”现象。权力运行过程“透明度与规范性有待提升”,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压实。

(二)改进措施

1.着力构建精准有效的普法新格局。一是建立“群众需要什么,我们普及什么”的普法模式。二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普法”。三是构建财政“大普法格局”。四是建强“专业化队伍”,组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性法律队伍。

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执法长效机制。一是着力构建系统化、专业化、常态化的风险研判体系。二是进一步优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与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三是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完善内控外督相结合的制度网络。

3.深化法治理念与权力运行监督融合。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推动法治理念深度内化与实践融合。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织密立体化监督制约网络。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司法、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山海寻梦,不觉其远;前路迢迢,阔步而行”。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严格遵循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机统一,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深度融合,更加自觉、坚定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推进改革、化解矛盾,为奋力谱写抚顺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抚顺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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