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目标任务,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抓增收、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强管理,深入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开源节流、惠企利民、除险排爆、强本固基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亿元,完成预算的67.6%,同比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31.7亿元,完成预算的57.8%,同比下降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8%,主要是本期抚顺石化公司免抵调库同比减少,同期抚顺石化公司、农商行清理往年欠税及滞纳金垫高基数影响;非税收入21.3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同比增长5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2%,主要是本期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9亿元,同比下降6.3%,主要是本期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方面支出减少影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亿元,完成预算的75.7%,同比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减少0.2亿元(因财政体制改革,市本级将环保税下放至各城区,不再有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同比增加0.9亿元,增长12.9%,完成预算的75.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亿元,同比增长0.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亿元,完成预算的21.5%,同比下降59.1%,主要是同期市本级、清原县及高新区土地出让收入增多垫高基数影响,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5亿元,同比下降69.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亿元,同比增长26.6%,主要是本期抚顺县、清原县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及移民补助同比增加影响,其中: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2.2亿元,同比下降12.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亿元,完成预算的24.5%,同比下降57.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2.4亿元,同比下降68.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1.7亿元,同比增长3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同比下降84.5%,主要是同期市本级转让原水供水管渠特许经营权一次性因素影响。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亿元,同比增长252.4%,主要是本期市本级支付中小银行改革化险专项资金影响。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同比下降84.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亿元,同比增长353.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6亿元,完成预算的54%,同比下降11% ,主要是同期社保基金收入包含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收入4.8亿元垫高基数影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9亿元,同比增长6.7%,主要是养老保险每年调整标准影响。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8亿元,完成预算的53%,同比下降1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亿元,同比增长11%。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及问题
1.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税收收入增长乏力。
2.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但库款保障能力偏弱。
3.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落实市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决议有关工作情况
(一)聚焦争先进位,培植壮大地方财源。一是收入增幅保持领先。进一步建立健全“财税抓总、县区主体、部门协同”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圆满完成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目标任务,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5个、12.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始终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向上争取成效显著。精准把握政策导向,积极谋划申报项目,高位推进沟通争取,1-7月份累计获得上级各类资金支持127.6亿元,同比增长13.2%,特别是成功获批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国家级试点城市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15亿元。三是“三资”盘活力度加大。进一步强化国有“三资”统筹力度,激活闲置、低效资源资产资金使用价值,1-7月份全市国有资源资产实现盘活收入8.2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现盘活收入4.6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收益3.6亿元。
(二)聚焦助企纾困,支持经济回升向好。一是财政政策持续用力。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获批实施“两重”项目4个、资金3.3亿元,争取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4亿元,确保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政府投资不断加力。抢抓“通高铁、办冬运”的有力契机,累计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9.9亿元,支持沈白高铁抚顺段建设项目及北站交通枢纽一、二期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十五冬”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入库发行工作,计划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1.56亿元。三是资金保障更加给力。积极筹措拨付资金10.9亿元,全力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同时,全力做好东环工程、城东三期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跨境电商保税物流园区等项目的后续资金保障工作。
(三)聚焦节用裕民,深化财政惠民实践。一是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将有限的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1-7月份全市民生支出完成7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8%,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学技术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同比分别增长49.7%、29%、21.4%、7.1%和6%。二是支持就业社会保障。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3亿元,用于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方面;拨付社会保障资金3.7亿元,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帮扶、抚恤优待等托底政策;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0.3亿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教育领域支出11.9亿元,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拨付卫生领域资金6.8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补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拨付文旅领域资金1.1亿元,支持三块石基建智慧管理设施工程建设、博物馆维修改造等项目。
(四)聚焦强本固基,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市与县(区)税收收入划分办法》,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重点向基层、向困难地区倾斜,调动县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向支出要效益,力争在公用经费人员定额等“小切口”改革方面取得突破。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开展厉行勤俭节约习惯“过紧日子”专项整治。坚持办公用房“非危不修”的原则,对“维修维护费”“大型修缮”项目指标76笔、0.4亿元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市级预算自评等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会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新会计法宣传贯彻暨严肃财经纪律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各级财政财务人员1500余人次。组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专项整治、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会监督整体水平。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一是坚持财税联动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征收合力,加大调度县区力度,督导县区持续挖潜增收,组织县区收入及时入库,力争实现全年78.3亿元、增长8%的预算目标。二是坚持重点税源跟踪,加强对我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了解,及时掌握各类税收完成情况,确保税收颗粒归仓。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落实落细各项征收举措,协同各执收部门深入挖潜,确保应收尽收。
(二)优化结构保重点。一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资金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支持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住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支出占比不低于75%。二是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通过扩大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三是依托省财政厅“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对107个省以上重点项目的资金分配、下达、拨付进度实施动态监控,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资金保障。
(三)主动争取稳增长。一是紧跟省财政厅步伐,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抢抓国家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等政策机遇,吃透中央精神,布局一批预期收益好、群众期盼高、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项目。三是重点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电子产品国家补贴等政策落地实施,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四)深化改革提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把预算关口,确保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偿债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二是立足零基预算改革,科学编制202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加强预算统筹,打破基数依赖,依据实际需求进行优先级排序,清理低效、无效支出,整合碎片化资金流向最急需、最有效的领域。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清查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财经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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