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配合省金融管理部门协调开展金融市场、互联网金融、平台机构等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监测分析工作,推动加强重点风险防控。承担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研究制定风险应对处置方案工作,协调推动风险应对处置工作。推动加强中央驻抚金融管理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在风险处置工作中的分工协作。承担跨市处置非法集资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协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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