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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科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1-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配合省金融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实施管理工作。配合省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相关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分析工作。加强与中央驻抚金融管理单位的管理协同。配合省金融管理部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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