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事务所:
为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2005]52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文件精神,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审计工作,现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即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情况审计进行公告。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
此次公告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审计项目1个,聘用会计师事务所1个,拟付费(最高限价)1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和法人资格。
2、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年度决算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3、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审计。
4、中标单位要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应事先与被审计单位、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确定,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5、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前提下,合理低价评标价法。
请相关单位,根据公告的内容,在公告期内向市财政局提出承接具体业务申请,并填写《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材料,密封后于2月17日(星期五)九点,送达到市财政局综合科(335室)。
联系人:王靓竹
联系电话:577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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