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地方资金足额配套的建议》收悉。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积极与市水务局沟通相关情况,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水利部门不等不靠,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分配下达资金,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发展。关于您建议中所提水利建设资金地方配套问题,经与市水务局沟通,截至目前暂无相关水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地方配套资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并加强市县区联动,对标政策全方位、多渠道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随着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深入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实现突破,财政状况日益好转,市县财政部门将依据财力状况统筹考虑安排水利相关资金,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抚顺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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