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丽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改善民生支出比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我局也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以赴兑现各项民生政策资金。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通过一系列投入和政策措施,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切实增强。
一、完善优化支出结构,保持民生投入力度。我市始终将“三保”工作摆在优先位置,通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破基数、保必须”“先谋事、后排钱”,优先保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4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6.5%,一直都是财政支出的主体。
二、做好民生支出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将“保基本民生”纳入预算安排,在省级“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执行项目范围和标准,细化“清单”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阶段做好标注,确保能够准确监控项目支出情况。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0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4%,同比2024年上升3.5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大幅提高。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民生均衡发展。通过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中央、省和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及时向县区下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规模,提高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改革和转移支付政策效能。2025年,市对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4亿元,占市对县区补助总额的92.3%,有效促进了民生支出的均衡发展。
四、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支持道路维修、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治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支持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惠及居民1.7万户;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夯实粮食生产安全根基;支持维修改造“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1公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拨付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城乡低保、特困帮扶等托底政策。投入资金,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提案所提的,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政策导向。明确保障和改善民生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位置,确立民生支出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协调,并逐步提高其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的总体目标。将财政资源更加精准的向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住房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领域倾斜。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优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将更多新增财力投向民生短板。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上级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确保基层财力稳定保障基本民生。三是深化公开透明,强化监督问效。量化预算编制要求,切实增强预算编制预见性、合理性、科学性。细化民生支出的预算公开内容,全面提升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感谢您的理解!
抚顺市财政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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