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亦是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一直积极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通过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加强保证金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措施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压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局作为抚顺市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管部门,根据您所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如下举措。
一、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梳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并上报主管部门。
二、规范采购文件的编制
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注明采购标的物对应的所属行业,方便企业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
三、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招标文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管,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四、规范采购代理机构行为
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与考核,提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水平,促进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
五、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采购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在政府采购网及其他指定媒体公布违法违规处罚信息,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营造公平法治的政府采购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与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抚顺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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