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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财政局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年度审计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相关事务所:

为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2005]52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文件精神,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审计工作,现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即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情况审计进行公告。公时间3个工作日。

此次公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审计项目1个,聘用会计师事务所1个,拟付费(最高限价)1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和法人资格。

2、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年度决算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3、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审计。

4、中标单位要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应事先与被审计单位、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确定,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5、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前提下,合理低价评标价法。     

相关单位,根据公的内容,在公期内向市财政局提出承接具体业务申请,并填写《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材料,密封后于130日(星期)九点,送达到市财政局综合科(335室)。

 

  联系人:王靓竹

 联系电话:57760043

 

  附件1: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表

 附件2: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表

 附件3: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

 

 

 

                                 抚顺市财政局

                                 2024123日

政府购买服务服务需求情况表.docx

附件2.pdf

附件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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